唐之律

磕cp让人愉悦

究竟要怎样操作才能合法规避同人本触线问题

被捏住会嘎吱乱叫的少女:

 授权转载自微博:完整版点我  感谢微博@翩竹  太太,以下为内容节选重在解决方案上。


请大家不要在评论里争论,大家都不是专业人士,都是在努力想办法 ps:如果激烈的话,我会删除的!!!


****以下为方便阅读有重点标粗,【】这种括号内皆为个人补充,不代表原po观点,特此声明。转载随意请扩散提醒。


首先缺乏正规出版物经验的太太们需要了解的是, 这一次的耽美出版物遭查封一事到底是哪些方面造成了违规?就目前而言,可以推断出两个触线点: 一个是“发行性质违规”,另一个是“内容违规”。 
所谓的发行性质违规,是指发行者在没有文广局批准备案的基础上发行具有出版物性质的印刷品,且数额较大。这一条触犯的是《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依照规定可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进行处罚警告并进行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可移交属地执法机构另行查处。 意思是说,只要是没有出版书号,没有在正规出版社及出版代理机构进行出版物备案的同人本进行任何形式的贩售,都有可能因此条而被判违规。【转折来了!大家注意!】 
 但毕竟我国印刷品数量种类繁多巨大,并不是所有印刷品都会被认定为出版物,否则所有商家企业的内部刊宣传册都会被认定违规,显然不合理。区别没有内容违规的自印型非法出版物与印刷品, 目前主要依靠两个标准:一是是否公开宣传陈列销售,二是印刷与散发数量。 
一旦同人本在发行主体没有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宣传陈列销售(如网络销售记录,作者主页宣传,公开标价等),那么同人本就有可能被视为非法出版物进行处理。 但作为印刷品进行小范围同好交流,依然是法律允许的,那么在这一基础上,对于内容不违规,但发行性质可能违规的太太们,建议解决方案如下: 
 1、不要在同人本及宣传主页上标明本子价格,并在 发行本子同时尽可能组合其他周边,声明贩售价格为周边报价, 本子为同人爱好者之间的交流赠品,可以规避印刷品标价违规红线。 
2、作者本人不要以个人为主体进行同人本及周边的散发贩售, 尽可能加入社团或有贩售资质的组织作为爱好者交流行为,以规避发行主体资质问题。 


3、散发贩售同人本不要超过一定数量,(一般来说纸质品数量不要超过2000册,电子品不要超过500份)【这里本人补充一点,这个不但有数量限制还有营业额限制,双重限制,概括一下大约是营业额不超过五万,纯盈利不超过2.5万左右——当然这个盈利,真要查起来成本肯定只有印刷,你的无形成本都不作数的……唉】。


如有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太太们,可以合作购买书号以自费书方式进行出版贩售。目前市场上有许多出版代理发行公司可提供此类服务,找熟悉的印厂或者编辑朋友都可以操作搞定。


 以上建议可以帮助仅在发行性质上缺乏合法性的太太们进行同人本贩售交流(如动物本、SF本、BG清水本及个人图集等), 但对于内容违规的同人作品(如包含耽美在内的一切性向的H本),请恕爱莫能助。因为“内容违规”牵涉到的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直接触犯我国《刑法》第367条,只要被发现就是死线,这个无法回避处理。【人民群众强烈开车欲望和落后的分级制度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的主要矛盾……】 




最后:附上授权图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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